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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最新活動與消息

徵聘危險性設備代行檢查員一名 甄選公告

壹、職稱:

危險性設備代行檢查員

貳、資格:

一、依「危險性機械或設備代行檢查機構管理規則」之附表二規定,應為: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理、工相關學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且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技師考試之機械工程技師、航空工程技師、造船工程技師、冶金工程技師、電機工程技師、冷凍空調工程技師、結構工程技師、化學工程技師等類科之應考資格者。

二、需具備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核發之危險性設備代行檢查員職前訓練結訓證書,或取得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證明定期檢查術科訓練合格公文

叁、工作內容及性質簡要說明:

一、勞動部委託危險性設備代行檢查業務。

二、辦理代行檢查相關公文文書作業。

三、代行檢查員需經常性出差,辦理危險性設備檢查時,必須攀爬設備及進出設備人孔(最小孔徑約275mm*375mm),以實施檢查。

四、須自備交通工具(自小客)經常出差。

肆、待遇福利:

專科畢業以23級敘薪,月薪約新臺幣48,566元;大學畢業以25級敘薪,月薪約新臺幣50,044元;研究所以上畢業,以27級敘薪,月薪約新臺幣51,520元。並享有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之福利事項,且另有外勤檢查差旅費(依相關規定核實報支,須自備交通工具)。

伍、工作地點:

    一、辦公處所:台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37號13樓之2

    二、出差地點: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

陸、檢附文件:

一、具備妥以下資料

(一)履歷表(附照片)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危險性設備代行檢查員職前訓練結訓證書影本,或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證明定期檢查術科訓練合格公文影本

二、甄選資料請於114年5月13日(二)前寄達本會代行檢查組 (以郵戳為憑)。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文件請裝入A4規格信封內。以掛號郵寄至「40347台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37號13樓之2」,收件人請寫「中華產業機械設備協會代行檢查組」收,並註明「應聘設備代檢員」。證件不足者,一律視為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經本會初審後另行通知面試。

柒、聯絡電話: 04-23726599 分機59 謝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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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改日期:5/8/2025 5:01: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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